澳门线上赌场关于下达2011年全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湘组[2010]157号)的规定,2010年下达你市(州、县)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计划为 个。按照“分档补助、分级负担”的建设资金筹措原则,省财政按照以下标准实行补助:对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按每个活动场所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茶陵县、炎陵县按二类地区补助);对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按每个活动场所3万元的标准补助;对邵阳市、益阳市、怀化市、永州市、娄底市、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按每个活动场所5万元的标准补助。按照上述补助标准,共需补助你市(州、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 万元,分两年到位,2010年和2011年各下达一半。2010年的资金已通过湘财行指[2010]72号文件下达,本次下达2011年补助资金 万元,请结合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积极性,相应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第213类07款01项“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经济分类科目列310类“其他资本性支出”)。
接此通知后,请足额落实分级负担资金,及时将补助资金下拨到项目村,并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1年全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