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人社函〔2012〕220号文件有关规定,现下达你市(州)、县(市)、单位2011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考核奖励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此款已列省本级支出,资金将通过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拨付到你市(州)、单位、省直管县(市)财政局财政专户,会计核算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资金下达后,请及时拨付有关部门,不得截流、挤占、挪作他用。
附件:2011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考核奖励资金分配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澳门线上赌场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拨付2011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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