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以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5.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6.指导监督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国土资源。
7.建立和实施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8.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城乡统一的国土资源市场。
9.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
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11.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12.承担指导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13.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14.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15.管理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16.依法依规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
17.监督检查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省国土资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
18.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
19.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
20.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研究处、规划处、财务处、耕地保护处、建设用地处、地籍管理处、土地利用处、不动产登记处、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勘查处、矿产资源储量处、地质环境处、基础测绘处、地理信息处、测绘行业管理处、土地执法监察处、地质矿产执法监察处、科技与对外合作处、人事处、信访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26个机构。
2.直属单位:省第一测绘院、省第二测绘院、省第三测绘院、省国土资源规划院、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测绘局大院管理所、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省国土资源厅征用地事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省国土资源厅宣传中心、省地质博物馆、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省测绘科技研究所(该单位预决算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等15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全厅定编1186人,其中行政编制161人,事业编制1023人;实有在职人数1138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69人,事业人员838人,工勤人员131人;离休人员22人;退休人员105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15家,分别是厅机关、省第一测绘院、省第二测绘院、省第三测绘院、省测绘局大院管理所、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省国土资源规划院、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省国土资源厅征用地事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省国土资源厅宣传中心、省地质博物馆和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厅机关预算和厅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和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80,806.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671.3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29,755.00万元,其他收入1,380.21万元。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数额为0。
部门预算收入较去年减少95,66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94,596.7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5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增加3,830.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03.25万元。部门预算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有二个,一是从2018年起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部门预算中不再包含对市县转移支付等相关支出,二是2018年部门预算中不包括由其他省直单位承担的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等项目,此项列省财政代编预算-省级支出。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80,806.60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328.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5.8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4.53万元;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4,976.81万元;
(1)国土资源事务支出66,649.1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527.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0.00 万元,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670.00万元,土地资源调查1,220.00万元,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970.00万元,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709.00万元,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614.0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3,611.81万元,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465.00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3,713.00万元,事业运行33,627.82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6,461.56万元。
(2)测绘事务支出8,327.6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721.39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较去年减少95,663.4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减少5,00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91,876.16万元,教育支出增加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94.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7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501.21万元。
部门预算收支较去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有二个,一是从2018年起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部门预算中不再包含对市县转移支付等相关支出,二是2018年部门预算中不包括由其他省直单位承担的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等项目,此项列省财政代编预算-省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9,671.3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6,346.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17.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1.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7.35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国土整治与测绘地理信息专项支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支出、专项业务工作支出和运行维护经费等。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3,325.08万元,主要用于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省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储量登记及地质资料管护与利用、农业地质调查评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土资源规划与管理、地理空间数据与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省地质博物馆馆藏购置与修复整理、国土资源执法与监察、国土资源科研与标准化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建设工程和自然资源资产专项调查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厅机关和所属14个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16万元,较2017年减少60万元,下降10.4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厅在公务接待中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中陪同人数,并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用餐。在因公出国方面,从源头上把握和控制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从严从紧控制出国团组。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197万元,较2017年减少28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0万元,较2017年减少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207万元。根据批准的公车改革方案,我厅机关公车改革后,共保留车辆13台,其中省级领导用车1台,机要通讯、地质灾害巡查及应急处置、国土资源执法等方面车辆7台,老干服务车辆5台。另外厅直属单位直接承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测绘、征地拆迁、土地调查等野外工作和生产任务,经常跑野外、下矿山,交通需求较大。
2.公务用车购置33万元。2018年,经省财政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同意我厅直属单位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购置商务车一台。
(三)因公出国(境)费79万元,较2017年减少26万元。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境外工作任务,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下达的对外交流工作任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的国际推广及合作交流等。
六、其他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厅机关、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省地质博物馆等15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1.62万元,较2017年减少751.66万元,下降32.2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厅机关和所属14个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413.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0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32.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7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22辆,其他用车等51辆;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49台(套),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4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国土整治与测绘地理信息专项资金265,150.32万元,主要绩效目标为:一是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90万亩;二是完成年度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经济发展对用地的合理需求,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是大力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51个贫困县不低于总额的55%;四是完成全省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开展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卫星遥感影像统筹及数据生产,开展全省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组织实施全省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DEM)建设、天地图·湖南建设与应用工程,支持16个数字县域建设项目和2个智慧城市建设等;五是开展全省19.07万平方公里1:2000数字线划图(地貌数据)生产任务,并做好质量检查、数据入库等工作,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成果的应用;六是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开展调查试点。
2018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5,970.68万元,主要绩效目标为:一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地质工作由传统地质勘查向新型地质转变,新发现矿产地2-3处,开展农业地质调查项目4个,城市地质调查项目4个;二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施调查评价,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灾害治理、搬迁避让等五大工程;三是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实施冷水江锡矿山七里江片区、临武三十六湾矿区等9个重要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继续实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等;四是开展地下水监测和水资源勘查,新探明一批地热和天然矿泉水水源地,推进地质公园建设和地质遗迹保护。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我厅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附件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附件2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附件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附件24)均为空表,没有数据。
2.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9)外,部门预算公开的口径中不包括省财政代编的省级支出和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9)公开省级专项资金总额的绩效目标情况,包括列入部门预算的省级支出、省财政代编的省级支出和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国土资源厅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